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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产品中心>水质检测>生活饮用水检测>检测标准GB 5749生活饮用水检测 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环境检测服务

生活饮用水检测 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环境检测服务

简要描述:根据2006年12月29日发布,2007年7月1日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水质指标由GB 5749-1985里的35项增加至106项。其中增加项71项,修订项8项。生活饮用水检测 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

  • 产品型号:检测标准GB 5749
  • 厂商性质:生产厂家
  • 更新时间:2024-02-26
  • 访  问  量:2541

详细介绍

生活饮用水检测 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有:
色度、混浊度、pH、电导率、总硬度、碱度(总碱度、重碳酸盐和碳酸盐)、酸度、透明度、化学需氧量COD、生物需氧量BOD5、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等、钾K、钙Ca、钠Na、镁Mg、铁Fe、二价铁Fe2+、三价铁Fe3+、锰Mn、铜Cu、锌Zn、铅Pb、汞Hg、铬Cr、镉Cd、砷As、六价铬Cr6+、二氧化硅、铬Cr、灼烧减量、悬浮物SS、全盐量、溶解性总固体TDS、氨氮NH3-N、qinghuawuCN-、硫化物S2-、 二氧化硫SO2、总硫TS、总磷TP、总氮TN、溶解硅、全硅Si、二氧化硅SiO2、游离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粪大肠菌群等42项。

♦ 服务内容

国联质检为您提供客观、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服务,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通过提供对生活饮用水的常规32项、常规36项、常规42项以及106项全项检测,一站式解决您的生产、销售以及质量控制问题。协助客户提高产品竞争力,助力客户放心生产、放心销售、放心饮用。


♦ 服务详情

1.   套餐一:常规32项检测

适用于:企业、学校、工地、个人的饮水安全检测

检测对象

常规32项

标准

交付周期样品量

井水,自来水,净化水,过滤水,直饮水

微生物指标 4项

GB 5749-2006

7个工作日以实际样品为准

毒理指标 11项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17项


2.   套餐二:常规36项检测

适用于:食品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

检测对象

常规36项

标准

交付周期样品量

井水,自来水,净化水,过滤水

微生物指标 4项

GB 5749-2006

CJ 94-2005

7个工作日以实际样品为准

毒理指标 15项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17项


3.   套餐三:常规42项检测

适用于:自来水厂等企业生产许可证办理、企业年检

检测对象

常规42项

标准

交付周期样品量

自来水

微生物指标 4项

GB 5749-2006

7个工作日以实际样品为准

毒理指标 15项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17项

放射射性指标 2项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 4项


4.   套餐四:全项106项检测

适用于:饮料、包装饮用水、酒类、药企、水厂等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水质管控

检测对象

全项106项

标准

交付周期样品量

井水,自来水,净化水,过滤水,直饮水

微生物指标 4项

GB 5749-2006

12个工作日以实际样品为准

毒理指标 15项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17项

放射射性指标 2项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 4项

水质非常规指标64项


5.   套餐五:水质常规8项检测

适用于:企业、学校、工地、个人的饮水安全检测

检测对象

常规8项

标准

交付周期样品量

井水,自来水,净化水,过滤水,直饮水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余氯)GB 5749-20066个工作日以实际样品为准


6.   套餐六:水质有害物质15项

适用于:企业、学校、工地、个人的饮水安全检测

周   期:6个工作日

检测对象

有害物质15项

标准

交付周期样品量

井水,自来水,净化水,过滤水,直饮水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铅、砷、汞、镉、铬、氟化物、qinghuawu、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pH

GB 5749-2006

6个工作日以实际样品为准


7.   套餐七:直饮水11项检测

适用于:企业、学校、工地、个人的饮水安全检测

周   期:12个工作日,可加急

检测对象

直饮水11项

标准

交付周期样品量

直饮水

pH、细菌总数、硫酸盐、氯化物、粪大肠菌群、肉眼可见物、色度、硝酸盐氮、总大肠菌群、总硬度、浑浊度

GB 5749-2006

12个工作日以实际样品为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2006年底,卫生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完成了对1985年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工作,并正式颁布了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包括两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中各种有害因素不影响人群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行为规范,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达到法定量的限值,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法定行为规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2006年底,卫生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完成了对1985年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工作,并正式颁布了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包括两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中各种有害因素不影响人群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为规范,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达到法定量的限值,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法定行为规范。

1.为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要求生活饮用水不含病原微生物。

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要求水中的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及潜在的远期危害(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3.水的感官性状是人们对饮用水的直观感觉,是评价水质的重要依据。生活饮用水必须确保感官良好,为人民所乐于饮用。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共35项。其中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5项,主要为了保证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毒理学指标15项、放射指标2项,是为了保证水质对人不产生毒性和潜在危害;细菌学指标3项是为了保证饮用水在流行病学上安全而制定的。

水质安全106项检测指标与仪器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莠去津、毒死蜱、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为此,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

2007年7月1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是国家21年来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行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卫生、供水、环保、水利、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了该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对水质的要求

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

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

标准与国际接轨

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1985年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饮用水浑浊度的指标是"3-5",新《标准》则将之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

事实上,浊度不仅是感官指标,低浊度能使细菌病毒裸露于水中,消毒剂才能有效杀灭,让饮水更健康是新《标准》的核心所在。老的《标准》只有35项检测项目,其中关于无机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居多,涉及的有机污染物、农药较少,而且其中根本没有检测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标,这与我国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机物大大增加的形势严重不适应。

在新《标准》增加的71项水质指标里,微生物学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对蓝氏贾第虫、隐孢子虫等易引起腹痛等肠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难全部杀死的微生物的检测。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毒理学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2项,增加了对净化水质时产生二等卤代有机物质、存于水中藻类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检测。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加至21项。并且,还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同时,鉴于加氯消毒方式对水质安全的负面影响,新《标准》还在水处理工艺上重新考虑安全加氯对供水安全的影响,增加了与此相关的检测项目。新《标准》适用于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生活饮用水检测 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 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 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 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原微生物。

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

4.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 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A表A.1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

1、购买品牌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和,饮用水已纳入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所有产品上应有QS标志。

2、看产品标签:合格的产品标签应清晰标注其产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3、鉴别水的感官质量:合格的饮用水应该无色、透明、清澈、无异味、无异臭,没有肉眼可见物。颜色发黄、浑浊、有絮状沉淀或杂质,有异味的水一定不能饮用。

4、桶装、瓶装水一旦打开,应尽量在短期内使用完,不能久存。最好放在避光、通风阴凉的地方。

5、购买净水机制水时要看清机器的卫生状况,机器管理的巡视及滤芯更换及清洁频率记录。尽量选择机器的卫生状况良好,机器管理的巡视及滤芯更换及清洁频率高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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